(拜托转载时请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明,这是我古今数学思想课的期中论文,免得老师以为我是反过来抄的网上的文章。这门通选课的期中论文要求写数学与自己所在专业之间的联系。)
我们每天都在说话,每天都在用语言进行交流。语言文字对我们是如此的平常,以至于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注意到语言中一些非常难以解释的现象。昨天的汉语虚词研究课上,我们就谈到了这样一个有趣的问题:在表示“仅仅”的含义时,什么时候能够用“只”,什么时候能够用“光”?若不细想的话,大家或许会认为两者的用法完全一样。“我只吃苹果”可以说成“我光吃苹果”,“光有知识还不行”也可以说成是“只有知识还不行”。我们还可以举出更多的例子来,如“别光坐着”/“别只坐着”,“光说不做”/“只说不做”等等。凭借天生的归纳性思维,一个正常人有充分的理由猜想,在表示“仅仅”的含义时,“只”和“光”是通用的。而事实上,现代汉语词典中正是把“光”字解释为“只”。有趣的是,在我们质疑只找了四个例子是否足以说明二者等价时,殊不知这句质疑本身就成了一个反例:“只找了四个例子”不能换成“光找了四个例子”。类似地,“大会只来了748个人”也不能说“大会光来了748个人”。我们继续猜想,是不是“光”不能用在数量词前面呢?也不见得。当数量词不是实指而是虚指时,我们有时也能用“光”来修饰带有数量词的名词。例如,在表示“只吃几个苹果”、“只吃一些苹果”的意义时,“光吃两个苹果”的说法是很顺口的。另一些例子则表明,“光”的用法似乎与它所修饰的名词无关。“我只当到团长”不能说成是“我光当到团长”,但怪就怪在“我只认识团长”却又偏偏可以说成是“我光认识团长”。“当到团长”和“认识团长”有什么不同呢?仔细揣摩两者的意思,我们似乎体会到了一些微妙的差别:“当到团长”是一个阶段性的、进度性的、里程碑性的概念,它必须事先经过“当到连长”、“当到营长”等事件;但“认识团长”就不一样了,没有任何规定限制我们在“认识团长”之前必须“认识连长”。同样的,“找出四个例子”是以“找了三个例子”为前提的,“来了748个人”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实现的。
问题算是想通了,但怎么来阐述它呢?在这个问题上,语言学陷入了一个困境。此时,引入数理逻辑语言对于解释这种语言现象出乎意料的方便。我们说,在副词“只”修饰的事件所处的“域”中如果存在蕴含关系,则这里的“只”不能用“光”来替代。例如,提起“吃两个苹果”,我们脑海中形成的事件集合一定是“吃一个苹果”、“吃两个苹果”、“吃三个苹果”等等,而后者必然蕴含前者,因此“只吃两个苹果”不能说成“光吃两个苹果”。类似的,“当到团长”必然推出“当到连长”,但有“认识团长”不见得有“认识连长”,因此两者与“只”和“光”的搭配情况是不同的。